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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法院审理发现,预付游泳
近日,式消(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


被告依据合同“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条款及单方制定的店搬退费规则,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迁被诉讼请求。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判退无法实现,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霸王条款依法认定无效。预付游泳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式消亲子游泳课程,

2022年11月,费纠纷中费仅同意退还半款。无效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2023年,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
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涉案合同中“闭店不退费”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遭拒后诉至法院。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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