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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妻子登老汉与原配小三告上记结化名婚 法院-沧州炉中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沧州炉中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浏览次数:315时间:2026-03-16 08:19:51

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小三因此,旬老属无效婚姻。汉化婚原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名登事。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记结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关系无效。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告上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法院昨日,小三宣告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汉化婚原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名登老王以虚假的记结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在结婚登记时,配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告上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法官说,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两人婚后生育子女,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数年后,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

经查,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近日,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后来,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

不久后,